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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間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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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間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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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成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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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加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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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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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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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換空間(公共空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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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鞋櫃
2. 整容鏡
3. 穿鞋椅 |
1. 裝飾桌
2. 收納櫃
3. 盆景
4. 飾畫 |
玄關客廳空間變化可用
1. 地面材料界定線
2. 地面高差變化
3. 天花板造型高低線
4. 屏風或活動傢俱
5. 光與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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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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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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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沙發
2. 咖啡桌
3. 電視音響櫃 |
1. 精品櫃
2. 壁爐
3. 躺椅
4. 立燈、檯燈
5. 盆景
6. 飾畫、裝飾品 |
客廳與餐廳空間變化可用
1. 地面材料變化
2. 地面高差變化
3. 天花板造型變化
4. 屏風或裝飾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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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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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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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餐桌
2. 餐椅
3. 備餐櫃 |
1. 早餐檯
2. 酒櫃
3. 飾畫、盆景
4. 水槽
5. 小冰箱 |
餐廳與廚房空間界定
1. 封閉式
2. 開放式
3. 半開放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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廚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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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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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工作櫃
2. 瓦斯爐
3. 冰箱
4. 水槽
5. 抽油煙機 |
1. 烤箱
2. 洗碗機
3. 烘碗機
4. 收納櫃
5. 五金功能櫃 |
1. 廚房應與工作陽台空間,緊密配置一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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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陽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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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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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洗衣機
2. 烘乾機
3. 熱水器
4. 曬衣架 |
1. 洗槽
2. 收納櫃 |
1. 空間夠大旁邊可設置儲藏間或佣人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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浴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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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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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馬桶
2. 洗臉盆
3. 浴缸
4. 化妝鏡 |
1. 淋浴間
2. 按摩浴缸
3. 烤箱
4. 配件五金 |
1. 一般設備面積不可少於3.2平方公尺
2. 半套衛生設備面積不可少於0.9平方公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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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臥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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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密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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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床頭櫃
2. 床組
3. 衣櫃
4. 化妝桌
5. 化妝鏡 |
1. 五斗櫃
2. 休閒椅
3. 電視櫃
4. 飾畫 |
1. 主臥室如夠大可設計增加更衣室、書房
2. 其面積最低標準不可少於8.5平方公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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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臥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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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密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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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床頭櫃
2. 床組
3. 衣櫃
4. 書桌
5. 書架 |
1. 五斗櫃
2. 玩具櫃
3. 飾畫 |
1. 其面積最低標準不可少於4平方公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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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藏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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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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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納櫃 |
1. 燙衣架 |
1. 其面積最低標準不可少1平方公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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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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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+私密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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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沙發床
2. 收納櫃
3. 和室桌 |
1. 麻將桌
2. 裝飾品 |
1. 可稱為多用途空間
2. 其面積最低標準不可少於6.5平方公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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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居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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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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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休閒桌
2. 休閒椅 |
1. 電視櫃
2. 裝飾品 |
1. 其面積最低標準不可少於7.5平方公尺
2. 一般設計於樓中樓住家 |